榆林市城市创建工作协调服务中心
关于加快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榆林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破解城市道路交通难题、竭力解决停车供需矛盾,市区道路状况有了很大改观,但“停车难”问题还未根本解决,对市民群众的畅通出行造成了很大障碍,严重影响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市民群众反响强烈。为此,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4日,我中心汇同市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城区车辆停放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政府针对城区“停车难”问题,相继出台了《榆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榆政办发〔2018〕33号)、《榆林市停车场(点)管理办法》(榆政办发〔2018〕38号)等一系列文件,市执法局成立了榆林市中心城区停车场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具体职责,细化了任务,审批了54处停车场(点),3060个停车位。其中榆星广场、人民银行自负营收,其余52处纳入市城投公司统一管理(监管)。
虽然机动车停放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目前,榆林城区机动车拥有量已经达到19.8万辆,其中小轿车13.9万辆,现登记在册(路面停车场621处、地下停车场197处)累计共有停车泊位131670个,其中88452个停车位属单位、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实际向社会开放停车位仅有43218个。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中小城市路内停车泊位数量应在总泊位的10%-15%以内,而我市路内停车泊位占总泊位的36%以上,停车设施结构严重不合理。 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小汽车与停车位的比例,我国大城市的平均比例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我们榆林仅为1:0.2,与榆林城市定位严重不符,并且,我市在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车辆停放管理项是得零分项目,这已成为我市城市管理“五大顽疾”之一,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已刻不容缓。
二、存在问题
(一)管理执法不到位。一是商业繁华街区,如老城区的步行街、新建北路沿线国贸、喜洋洋等主要商业街区,“停车难”问题异常突出,其周边的支路、小巷甚至次干路已经成为全天停车场;二是车流量较大的公共服务单位,如市政府、市民大厦、市一院、北方医院等单位门前,都是“一位难求”;三是学校周边,如市实验中学、一完小、十五小、七幼等学校,在上学、放学时段有大量的机动车无处“落脚”,只能停放在周边道路两侧,时常引发局部路段时段性交通堵塞;四是一些住宅小区附近,如惠民路上的塞维兰蒂斯、文化安置住宅小区,大量私家车夜晚“无家可归”,占道停放现象相当严重。
(二)规划建设不理想。一是我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还没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建计划当中,对全市中长期静态交通发展还缺乏前瞻性的分析预测,在停车需求较大的步行街、世纪广场、长城路龙腾等繁华商业街区,也没有规划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二是公共临时停车泊位缺口巨大。公共临时停车泊位数量应该达到机动车总量的30%,以目前全市机动车流动量,城区需公共临时停车泊位7万多个,但目前全市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只有4万多个。三是公共配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市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规定,标准明显偏低,已不能适应静态交通发展要求,而且由于开发商受经济利益驱使、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这种较低配建标准还常常被打折扣,少建、改建、挪用配建停车场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如老城区新建北路段沿线的天惠、喜洋洋、百家、国贸、多彩等多家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全部被商业化,致使配建停车泊位大量流失,2010年早已建好的军分区地下一、二号停车场,至今仍没有启用运营。
(三)价格调节不明显。目前出台收费标准为地面停车2元、3元/小时,地面和地下、路内和路外收费标准倒挂,加之路内停车的便利性,使人们更多地选择路内停车,导致出现路内停车饱和、停车泊位周转效率低下和“车库无车停、车无地方停”等不合理现象。同时,繁华地段与偏僻地段收费没有大的差异,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显得脆弱和乏力。
(四)配套设施不完善。我市目前停车需求市场巨大,光靠政府投入建设停车设施是不能满足需求。现阶段,我市还没有设置停车诱导系统,多数繁华商业街区、车流量较大的公共服务单位都没有设置停车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场配套设施简单落后,停车场的指示性标志不明显、不统一、不规范,使很多司机特别是非本地司机花费很多时间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停车泊位,不仅停车效率不高,也使一些停车资源因不被人知而利用率低下。
(五)资源利用不够高。一是大多数商场、酒店、单位、写字楼以及商住楼门前的公共空间,多由业主占用并自行管理,只供内部使用,外来车辆拒绝停放。二是一些单位配建的停车位(库)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如惠民路以北的榆林市第十五小学、第七幼儿园两所学校,都有地下停车场但从未使用,而学校周边又无停车场“位”,每天接送学生的车辆近千辆,尤其上下学高峰,此路段拥堵非常严重,高峰期间需要民警持续疏导。三是城区住宅小区内部停车泊位售价偏高,又普遍对外不出租。如惠民路南侧文化安置小区、北侧的塞维兰蒂斯小区,小区规定未购买停车位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不少居民将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沿线的道路上,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而小区内却闲置大量的空闲泊位。还有,一些办公场所停车位白天不够用,晚上闲置,而居住地停车位则是晚上不够用,白天闲置。
(六)文明停车不到位。一些车主社会公德意识淡薄,文明停车意识差,只图自己便利,随意乱停车。有的在停车场门口随意停车,甚至把车停在通道上;有的不按规停放,使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有的把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点或道路上,长时间免费占用公共资源;部分出租车、机动三轮车驾驶员为抢生意违章乱停。
三、对策建议
“停车难”是一个非常具体的城市管理问题,又是多维因素导致的现实治理难题。必须坚持统筹兼治的原则,科学安排停车设施,构建有序停车环境,合理引导出行需求,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顽疾”。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规范停车管理。按照合理分工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停车问题;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自然资源规划、城管执法、交警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榆林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监管,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科学编制榆林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规划,加快修改和完善我市现行停车管理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的工作程序,推动停车产业发展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
(二)加大管理执法力度,促进产业良性发展。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管理力度、执法力度、查处力度、施划,确保城区停车产业良性发展。
1.加大管理力度。市执法局、市交警支队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按照职能分工,成立专门工作队伍,切实落实“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疏堵结合的原则,该停的要做到方便、快捷、规范,该堵得要坚决禁止,实行分类管控。
2.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小区周边禁止停车地段,加大执法力度,迫使业主积极解决停车位问题。通过“重罚让道”,使企业、居民把停车问题当成头等需要解决的大事,形成主动解决停车问题的自觉。
3.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挪用、改用配建停车场及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如老城区新建路的天惠、海龙、喜洋洋、百家、国贸等大型商场的地下商场,强制尽快恢复停车功能。市政府应尽快协调启用榆林军分区、市十五小和七幼等地下停车场。
4.加大施划力度。抓紧普查全市现有可供停车的空间资源,由交警部门会同城管执法按照“能划则划”、“应划尽划”的原则,统一审批和施划停车泊位,特别是要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和公园、学校、医院、广场,如市一院和北方医院的周边,开辟尽可能多的临时停车泊位和夜间停车场。按照“上天入地”的思路,由向土地要面积转向天空地下要空间,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的提升,能将地下的停车场建设与地上的街头绿地融合,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结合人防工程合理建设一批辐射面较大的停车场。如火车站广场、世纪广场、南门广场、市民大厦以及公园绿地的边角余地及闲置地,建设公共地下停车场或地面立体停车楼。
(三)运用价格调节机制,规范停车收费管理。榆林目前停车位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是高成本的稀缺资源,停车空间“寸土寸金”,价格调节是唯一的缓解办法。建议物价、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榆林实际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制订不同的收费标准,运用价格杠杆,减少停车需求,最大限度的增加停车泊位循环使用,从而解决供需矛盾。在商业区等重点部位和地区的路内停车可以适时开展智慧停车计费试点工作,有效规范停车收费管理,提高泊位周转率。
(四)加快建设信息平台,整合城区停车资源。整合城区公共停车场相关停车信息,建设我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全面推广停车诱导系统,依托科技手段建设停车泊位信息查询系统,市民可通过APP、微信来寻找车位、支付停车费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引导停车者及时泊车,有效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倡导文明停车意识。加大文明停车宣传力度,深化“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文明停车卡”和文明停车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停车、遵章停车”教育活动, 增强车主文明停车意识。同时,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健康出行”环保意识,引导和鼓励市民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争取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参与绿色出行,从根本上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提供助力。
榆林市城市创建工作协调服务中心
2019年6月4日